【購屋知識】 買房應注意事項



 Phase 1 選擇購買區域

一般而言,每個人在選擇區域時大多會先考慮曾居住過或熟悉的環境,不管您選擇哪裡,在選購區域上需考量的基本因素有週邊環境、價位及交通便利性等,說明如下:
週邊環境評估;評估項目如下表:

項目    說明
地段 選擇好地段,在未來需轉手或做出租用途時會較容易,如車站、公園附近等地段。
未來增值性 可選擇公共建設附近,如重要幹道沿線、捷運站出口或重劃區,其增值性較高。
人口快速增加區域,房屋之需求相對增加,增值空間亦相對增加。

學區

一般來說好的學區附近通常是一屋難求,而且價格往往超出市場行情。

生活機能

需考慮不要離主要商圈太遠以便生活購物之需要,另若有休閒公共設施或附近有醫療機能等更好、更方便。



​ Phase 2 決定購買管道

目前一般的購屋途徑不外乎自行尋找物件購買、透過不動產經紀業及建設公司等,不論您選擇何種方式均有其優點及風險,說明如下:

透過管道 優點 存在可能風險
自行尋找物件
(屋主)購買
不必支付昂貴仲介服務費用
(省下成交價1-2%仲介服務費)
必須花費許多時間在尋找房屋資料,且若不具專業知識者需承擔較大之交易風險,必須花費許多時間處理相關之買賣流程作業。
不動產經紀業 擁有數量龐大物件量,選擇性多仲介公司大多擁有完整之資源支援,可滿足消費者的條件需求,為節省客戶的寶貴時間 必須支付仲介服務費,需慎選有品質、有口碑之合法房屋仲介、代銷經紀業,以防被不肖業者欺騙,需慎防廣告誇大不實之問題若為廣告屋尚需負擔建商之風險。
建設公司 購屋過程安全交易,建築與金融履約保證,且不必支付仲介服務費 需承受建商之經營風險,需慎選財務優良及有口碑之建設公司



​ Phase 3 購買預售屋注意事項

Point 1 建商是否領有建造執照
建築的興建,須領建造執照,才可廣告或銷售及向建築管理機關申請開工,完成時才能申報完工,經檢驗合格才可領取使用執照,而後才能申請接通水、電,並據以辦理建築物保存登記(建物第1次登記),並申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。
 
Point 2 不合理之定金之支付與審閱期
不可要求買方須先支付定金才提供契約書審閱期五日,詳閱契約書狀內條文是否符合公平原則,並不可在契約內加入「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」。
 
Point 3 釐清房屋面積坪數及單價
建商銷售坪數一般包含所有面積,購屋前要清楚了解附屬面積與公共設施面積佔比,尤其是含夾層的房屋,更要了解其合法性,才能正確計算主建物單價。
 
Point 4 了解貸款額度、付款工程期
許多代銷整合服務包含房貸申請,務必充分了解貸款額度與合適性。
 
Point 5 建材與設備是否與交屋時相同
清楚比較文宣上的建材與設備是否與實際完屋後相同,務必留下當時的DM 文宣和載明當時銷售人員所承諾的家電、設備、建材之廠牌、規格、等級與保固時間,並註明於契約中。

Point 6 物件資訊是否有清楚標示
買賣契約中應註明土地坐落地段、地號、建築基地面積、持分比、或坪數、樓層、戶號、每層戶數,若有購買停車位應註明車位規格特別是高度,並影印賣方建造執照之配置圖、平面圖附於契約中;另應留意交屋後坪數落差處理方式是否不足和超過都可以解除契約,避免超過之價款無法負擔或都攤分在公設內,一般不足全數找補,不足3% 得以解約。

 

Point 7 土地產權
若建商與地主合建,務必與地主簽立土地買賣契約及與建商簽立房屋買賣契約,以免日後拿不到土地產權。

 

Point 8 開工、完工、交屋日期
簽約時應詳細註明開工日期、完工期限與交屋日期,保障權益。

 

Point 9 完工後之管理維護及保固期限
合約需明載建商的保固期限( 一般結構至少15 年,建材設備如門窗、粉刷、地磚約一年)、範圍、年限和售後服務,並要求保固卡茲以證明。

 

Point 10 清楚了解違約事項
預售屋從簽約到實際交屋約需經1 至3 年,契約內容應將違約條款內容詳加記載,避免日後發現房屋有瑕疵或重大問題時,如欲解約卻因違約條款而造成損失。違約金一般5 ∼ 10% 成交總價可磋商,最高上限15%;若未簽約,訂金可全數返回。

 

Point 11 房屋稅與地價稅負擔劃分
依據交屋通知應記載交屋前由建商負擔,交屋後由屋主負擔。

 

Point 12 瑕疵修繕
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「雙方驗收時,賣方應提供驗收單,如發現房屋有瑕疵,應載明於驗收單上,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;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%作為交屋保留款,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。」因此可在建商完成修繕、複驗合格後,才需要付交屋款。

 

Point 13 履保專戶
買賣房屋必須堅持承作履約保證制度,買賣價金務必直接匯至專戶,並開立收據或於契約書記載為證,而開立票據記得以賣方為受款人並禁止背書轉讓。



​ Phase 4 購買成屋注意事項

Point 1 產權是否清楚
在付出訂金前,應先到地政機關申請土地、建物(房屋)登記簿謄本,查閱所有權人、面積(坪數)、有無設定抵押、或被查封等情事,並到工務機關查閱都市計畫圖,看看是否座落在公園、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內。

Point 2 面積之正確性
一般房屋產權登記時,除主建築物面積外,尚有附屬建物及共用部分如:陽台、平台、公共設施或屋頂突出物等。賣方或仲介業代銷時,常虛灌坪數,使每坪單價顯得很便宜,買方在給付定金之前,應詳看所有權狀,計算其確實面積,以免簽約後發生糾紛。

Point 3 簽約
訂約時要與所有權人簽訂,如由代理人代簽,要注意是否有授權書,對於房屋的坪數、價格,以及內部現狀設備等都要書寫清楚。

Point 4 稅費問題
訂定契約時,對於契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水電瓦斯費及代書費等,應明確註明由買方或賣方繳納,以免日後造成紛爭。

Point 5 付款方式
付款方式亦應在契約中訂明;一般分成四段付款:簽約時付一部分價款。出售人備齊辦理移轉登記所需之文件,並就有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地政士 (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) 或律師時,再交付一部分價款。繳清一切稅費及增值稅後付一部分價款。辦妥移轉登記,買受人領得所有權狀,並點交清楚後,再交尾款。

Point 6 定型化契約
委託仲介公司代售時,由於一般仲介公司所預擬之委託銷售契約書,尚有部分條文不甚公平,可要求仲介公司參考內政部頒布的「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」(內政部九十二年六月修訂);另買賣契約書內容是買賣雙方主張權利義務的根據,經雙方同意簽立後即生法律效力,所以簽訂契約書時,一定要詳細閱讀,並瞭解契約內容,以茲慎重。



​ Phase 5 財務能力規劃

在經過區域評估及蒐集市場資訊後,應可初步訂出心中欲購買之房屋區域及價位,即可針對資金來源、費用支出進行您的財務規劃,以衡量自己購屋能力的依據及參考值。
資金來源一般而言分為自備款及資金籌措兩方面,可準備之自備款:通常為房屋總價款之二至三成,不足資金之籌措:銀行貸款、與建設公司貸款、借貸。
另外買房除了自備款、銀行貸款的準備之外還有一些「隱形成本」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,相關的買屋稅費如下說明:
 
買方需繳納稅費

需繳納稅費 繳納時間 計算方式 小提醒
契稅 買賣雙方要辦理過戶時 建物核定契價×6% 「建物核定契價」並非目前房屋的市價,而是比市價低許多,其計算公式為「房屋應稅現值+免稅現值-免稅騎樓現值」,要查房屋應稅現值可以拿房屋稅單的「課稅現值」查看或是拿房屋所有人的身分證印章去稅捐處查詢。
印花稅 買賣雙方要辦理過戶時 土地及建物核定契價×0.1%
地政登記規費 買賣雙方要辦理過戶時 (建物核定契價+土地申報地價)× 0.1%+書狀費80元/張 「土地申報地價」係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,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,增減百分之二十以內申報地價。


持有房屋期間需繳納稅費

納稅費 繳納時間 計算方式 小提醒
房屋稅 每年5月 房屋評定現值×稅率
【稅率】
●自住住家用1.2%
●非自住住家用:1.5%
●非住家非營業用:2%
●營業用:3%
●「房屋評定現值」並非買房時的市價,而是政府對於房屋的評定現值,不包含土地,每3年調整一次,通常面積越大、地段越好、屋齡越新、建材越好、則評定價值越高。
●「自住住家用」的標準是符合無出租使用,並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,與是否遷入戶籍無關。
地價稅 每年11月 地價稅的課稅基礎是「公告地價」,政府每3年調整一次,乘上擁有的土地面積及稅率,即為當年要繳納的地價稅 要符合「自用住宅用地」之稅率,本人,配偶、直系親屬須辦妥戶籍登記,且該地房屋無出租、無營業情形。(與房屋稅不同,需留意)

 


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】
首頁:http://www.cpc.gov.tw/
契約書範本:http://www.cpc.gov.tw/contract.asp?NoticeType=1175
消息來源:
https://rich01.com/buy-house-tax-all-0/
https://www.leyoung.com.tw/h/DataDetail?key=887196635715&cont=169970